政策宣传

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】协同发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02-06 浏览:

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,明确作出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”的重大部署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,以系统思维凝聚政策合力、优化公共服务、营造社会氛围,推动家庭敢生、愿生、能养,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

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

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体现。生育养育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直接关系家庭幸福指数和群众生活品质。当前,家庭在生育、养育、教育等环节面临的现实顾虑,本质上是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诉求。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,就是要聚焦家庭急难愁盼问题,通过完善支持政策、优化公共服务、减轻家庭负担,让生育不再成为家庭的压力负担,让养育不再成为父母的独角戏,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这既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,也是凝聚民心、汇聚民力的重要举措,彰显了发展的温度与厚度。

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。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、全局性、战略性问题,适度生育水平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。当前,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,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应对人口变化趋势的必然要求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,通过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,能够有效提振生育意愿,并推动生育意愿向生育行为转化,从而优化人口年龄结构,为人力资源储备提供源头活水。同时,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、人才强国建设深度契合,通过营造宜居宜育的良好环境,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,促进人力资本积累,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的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。

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。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,生育养育相关消费涵盖托育服务、母婴用品、教育培训、健康医疗等多个领域,是扩大内需、优化消费结构的重要增长点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,完善生育支持政策,能够有效释放相关领域消费潜力,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,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。更加优化的人口结构能够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,为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人力支撑。同时,生育友好所倡导的责任共担、协同发展理念,能够促进社会分工优化、家庭功能完善,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发展韧性,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持续提升政策精准性和实效性

新征程上,面对人口发展新形势与人民群众新期待,必须以更高站位、更实举措不断深化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。

第一,构建多维度政策协同体系,强化制度保障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系统工程,需打破部门壁垒、政策分割,形成政策合力。要强化顶层设计,建立由卫生健康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教育、住房城乡建设、财政、医保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,统筹推进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、实施与评估。在政策设计上,将医疗、就业、住房、财税等政策与生育支持政策有机衔接,形成“全方位、多层次”的政策支持网络。优化财税支持政策,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,减轻家庭经济负担。加大住房政策倾斜,对多子女家庭在购房、租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,缓解住房压力。健全就业支持政策,消除就业性别歧视,为生育后女性重返职场提供便利条件。通过政策协同发力,让家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与保障。

第二,完善普惠性公共服务,提升供给质量。公共服务供给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支撑,需聚焦群众需求,提升服务的可及性、普惠性、优质性。完善生育医疗服务体系,提升孕产保健服务水平,优化生育医疗流程,降低生育医疗成本,为孕产妇提供安全、便捷、优质的医疗服务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,优化托育机构布局,推动托育服务向社区延伸、向农村覆盖。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,规范服务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,更好地满足不同家庭的托育需求。深化教育领域改革,持续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,促进教育公平,减轻家庭教育焦虑。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,依托大数据、互联网等技术,建立统一的生育支持服务平台,实现政策咨询、补贴申领、服务预约等“一网通办”,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。

第三,强化性别平等与夫妻共同育儿,激活家庭动能。家庭是生育养育的主体,父母共同参与育儿和性别平等是生育友好的重要内涵。要打破传统“男主外、女主内”的性别刻板印象,大力倡导“男女平等、共同育儿”的现代家庭观念。完善制度保障,健全男性陪产假、育儿假制度,明确假期工资待遇,鼓励男性积极参与育儿实践。加强对企业的监管,保障职工合法休假权益,杜绝因生育、育儿产生的就业歧视。健全社会支持体系,开展针对男性的育儿知识培训和指导服务,提升男性育儿能力。在公共场所完善亲子服务设施,为父母共同育儿提供便利条件。通过制度保障、观念引导和服务支持,推动形成父母共同参与、责任共担的育儿格局,减轻女性育儿负担,提升家庭生育意愿。

第四,营造生育友好文化氛围,凝聚社会共识。文化观念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,需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尊重生育、支持育儿的社会氛围。利用各类媒体,广泛宣传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,传播科学的生育观念、育儿观念和性别平等观念。深入开展人口国情国策宣传教育,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口形势、理性看待生育问题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,倡导婚育新风尚,弘扬重视家庭、重视生育、重视养育的优良传统。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通过宣传先进典型、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,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生育养育的良好风尚。鼓励公众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言献策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、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。

第五,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,确保精准高效。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,需根据人口形势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需求变化,持续优化政策措施。要构建科学的政策评估体系,明确评估指标,涵盖政策实施效果、家庭满意度、生育意愿变化等多个维度,确保评估全面客观。丰富评估主体,建立政府部门、第三方机构、专家学者、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估队伍,提升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。明确评估周期,适时对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、总结经验。完善政策调整机制,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,确保生育支持政策始终贴合实际需求,保持政策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,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走深走实。

来源:中国人口报

上一条:解读“十五五”:强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顶层设计

下一条:【国家宪法日】关于宪法,这些知识你要知道